[平叶]斩妖剑(一发完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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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前请注意:

*平叶only,一发完结

*武侠paro

*《burnt》收入文

*OOC,OOC和OOC

 

 

斩妖剑

 

 

他当然是侠义的。但要说侠义是什么,孙哲平自个儿也不清楚,义气在他心里,用不着谁来指点他,不论他吃酒侃谈,信马由缰,还是怒发冲冠,十步一杀,那都是义气在里头。

 

他要是愿意把这剑鞘当个装饰,那也英姿勃发,要是拔剑出鞘了,那么剑里剑外、一招一式都是侠义。

 

他的剑也是名剑。别人看见他,即便不认得他这个人,也识得这把剑。孙哲平进了酒家里,那把斩妖剑就挂在他腰间,都犯不着拍上桌的,所有人就都自然而然地认出了他。

 

嚯,这位可是孙少侠呀!那位店小二招呼过来,隔着几丈开外向他弯腰抱拳,神色扭捏,或许是听闻他种种胆大包天的逸事,又或许只是单纯畏惧他脸上的伤疤。

 

是啊,他有伤疤,不止那么一处,只是那一道最为明显,狭长狭长的,从他的额头中央开始,斜着往下划过去,像是一笔重墨,断开他左边挺拔的眉峰,跳过他坚毅跋扈的眼角,在颧骨那儿苍劲地一撇,堪堪而止。

 

这伤疤是有来历的,具体是怎么一个故事,在这儿说上三天都说不完,撇开这个来头不谈,但就疤痕本身,它令孙哲平看上去有点儿凶狠,如果没有这东西,他看起来顶多像头斗牛,或是匹雄鹿,只是高大威武,可这道疤痕往他脸上一挂,他就变成一只狮子,从一匹健壮结实的食草动物,变成了吃肉的、强悍凶猛的猎手。

 

他坐下来,点完酒肉饭菜,那小二就飞毛腿似地蹿走了,利索得活像一只野兔。叶修坐在桌子对面,见着这幅情形,咯咯地笑了出来。

 

“你笑什么。”孙哲平说。不知为何,他觉得有些气闷,胸口压着什么一样,好像他今早吃下的不是两个白面馒头,而是硬邦邦的石子儿、冬天嗦瑟成一团的冷空气。

 

叶修奇怪地看着他:“我还不能笑了?你瞧你把那店小二吓的,就差没屁滚尿流地跑啦!”说完又闷头噗嗤噗嗤地乐呵了起来。

 

“怪谁?”孙哲平没好气地说。

 

“怪我,怪我。”叶修连声说道,口吻诚恳,姿态大方,面上一丝悔过的意思也找不到,他甚至还在笑着,眼角眉梢都弯弯的,嘴也扬成一笔上弦月,耳畔垂下的那一粒坠子轻轻地摇晃着,闪呀闪呀,正是他刚才笑到肩膀颤抖的罪证。

 

孙哲平又一次地无言以对了。

 

这不是他头一次拿这人没有办法。回溯他的过往记忆,打从他认识这个人开始,孙哲平好像就没有一次能在口头上对付得过对方,一场谈话到了最后,通通都是叶修在兴致勃勃、百转千回地与他绕圈圈,他就只能靠几句粗话回敬,粗暴地打发回去,好像很强硬,但其实只是勉勉强强中断对方看好戏的纠缠罢了。实际上,大多数事情他都对这个人束手无策,叶修的思维和他的人一样神出鬼没,更多时候,等事后他才会反应过来,但那又有什么用?孙哲平不是会做事后诸葛亮的人。

 

于是这回他也吃了瘪,只好扬了扬下巴,撇了撇嘴道:“去你的。”

 

叶修闻言眨了眨眼,非常虚伪地耸起肩膀,假扮出一副担心受怕的模样来,可他脸上就连笑意都还没褪下去呢。

 

叶修笑起来很有特色,他不像别人,一蹴而就地堆出一个笑脸,而是细腻地层层递进,笑意像是一粒无意间落入湖中的露水,从某一个很微小的地方松动一下,涟漪似地一点点地扩散开来,先在眼底里融化,然后到眼睑,而后到眉梢,而后到嘴角,最后彻底融入他的面容中。

 

那实际上是一个很赏心悦目的笑容,给人以小火融化松脂的微妙感受,然而孙哲平看着,只觉得生出许多莫名其妙的烦躁,仿佛他早上吞的硬石子儿冷空气正在他胃里头逐渐发酵。

 

“你今天是中了什么古怪,老笑个不停的?”他直言不讳。

 

“好好,知道啦。”叶修马上应道,可照例只是嘴上说说,一点也没付诸实际的。

 

孙哲平皱起了眉:“我说真的,你别这样笑了。怪瘆人的。”

 

他才一露出这个表情,好像喧闹的酒馆里都安静了那么几分,周围挨着他们的几桌里,甚至都有人急忙忙起身,两三下付账走人,都不带找银的,而当他视线瞥过去,甚至另外隔得远的几桌似乎也有点按耐不住了。孙哲平就纳闷了,他看上去真的这么凶狠吗?

 

可是他随即又想到,大概是的吧,他刚才都忘了,他现在脸上可是躺着一道疤哩!伤疤总归是吓人的,何况这一道疤痕又是那样明显和张扬,那伤口当年他没处理好,刀刃加骤雨,都是天底下最寒的物事,因而它发炎化脓,就算最后结痂脱落,也是狰狞里透着杀伐,毫不留情地一道下去,斩开他英挺的浓眉,分割他完整的表情——寻常人见到,岂有不害怕的道理呢?

 

就在他意识到这个的一瞬间,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,叶修的身影仿佛顿时黯淡了几分,可当他真的瞪大眼睛去看,刚才那一下又好像没发生过似的——叶修还是照常坐在那里,一套他惯常穿的红黑劲装,领口没打理好,甚至翻出一道里衣的白边,那一点小耳坠子吊儿郎当地挂着,在他直直垂下的发丝里时隐时现。

 

唉,可不就是这样嘛!孙哲平在心里头感慨,叶修是向来如此的吧。他就好像是一朵轻飘飘的柳絮,伸手去抓,那是决计逮不着的,只能他愿意时自个降落到你的手上——孙哲平认识这家伙那么多年了,可他始终就是这样的人,没人抓得住、也没人猜得透他的。

 

酒菜挨个端了上来,肉有一大盘,稳稳地放在最中间,分量恐怕比寻常给得还多些,酒有两壶,全摆在孙哲平那边——看来这店家的小二也是个灵通的,晓得叶修是个不吃酒的主。

 

酒壶是配了酒盅端上来的,但孙哲平向来不用这样的秀气玩意儿——肉要大口地吃,酒要大碗里喝,人要大气地活,他从来认这个理,不然怎么称得上江湖男儿,顶天立地的呢?

 

孙哲平握着酒壶,仰头就是一大口。

 

“这个好喝吗?”叶修眨巴着眼睛问他,从衣袖里伸出手来,手指甲叮叮地敲着桌上空空的酒盅。

 

他人生得白,手也长得好看,此时那只手衬着素黑衣料,更是显得纤长白皙,不像是个武林人家,倒有些书生卷气,更像是只撑着毛笔、把玩书簪折扇的手。

 

“别管好不好喝,反正你都是喝不成的。”孙哲平道。

 

叶修一撇嘴:“嘿,说得像你有多会喝似的!”

 

这倒是个实话。孙哲平现在确实是能喝点的,但也只是比以前好些,他从前酒量之差,乃至于比叶修更甚,碰上个烈点儿的好酒,一杯就倒也不是吹的,可后来他俩混迹绿林好汉之间,叶修每每要拿他做挡箭牌,不得已,才逐渐学会了些。

 

“是谁给练出来的?”孙哲平说。

 

“怪我,怪我。”叶修立刻回道。

 

那你倒是改改呀!孙哲平腹诽。

 

叶修眯着眼看他,不知是不是领会了他内心那一句肺腑之言,反正总算是收敛了些,然而眼角还带着点弧度,就像午后一只倦懒的大猫。孙哲平不用猜知道了,这人恐怕还是没把自己的话当真,就像他之前无数次那样,表面上摆出一副言之凿凿的姿态,心里头却揣着另一套想法——没准这一回,这货正等着看他的笑话呢!

 

他才一这样想,叶修便收到讯号般地眨了眨眼,似是也发现自己被揭穿了,可他倒一点没有心虚,反而一挑眉,理直气壮道:“是我的错吗?不是吧,是你太有趣,也太好懂啦!”

 

这话逻辑之诡异,堪称莫名其妙,孙哲平还没给他怼回去呢,叶修却又开口了。

 

“那是自然的嘛。”他慢慢悠悠、老神在在地说道,“我认识你这么久啦。你的剑招,你的侠义,我当然都是懂得的。你甚至都不用说话,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,哪怕是在混战里,连一个眼神都没有,我也晓得你下一步是要做什么,这都谈不上心有灵犀啦——你不也是知道的嘛。”

 

这人口气真是太大了。孙哲平想。但不知道是什么缘由,他竟然说不出话来。

 

“因为你就是这样一个人嘛。”叶修继续道,好像没人打断他,他就要一直说下去,“侠义是你的主心骨,你是靠那个撑起来的。虽说世人都只认得你的斩妖剑,但你可比那把剑要刚直得多了。人都说物随主人,不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吗?所以我是知道的呀——你不也知道的嘛。”

 

知道知道,我知道个什么呀。孙哲平想。你又晓得什么了?

 

他低头咬了一口肉,没什么滋味,一大口囫囵吞枣地咽下去,反倒像个酒壶的塞盖儿一样,直把他的喉咙管给堵住。他只好又吞了一口酒,好把那玩意儿勉强咽下去,酒水咕咚咕咚地浇在那块硬邦邦的糙肉上,像是热辣辣的日头撒在石块顶上,散发出一股子蓬松幽远的松香气味。

 

这气味孙哲平熟悉。那天他和叶修走到一个山头,那上面有一大片松柏长青的荒林,夏天白灿灿的烈日直勾勾地打下,把一整个山头都熏蒸成一片松香的海洋。两个人被罩得头晕眼花,就那时候叶修还有闲心和他提议呢,说他老家有一道独门的好菜,就是松脂加猪肉,隔水猛蒸,又香又嫩,好吃得要吞了舌头,包你吃了你一次,还想吃第二次。

 

孙哲平就回他,那好哇,猪肉到镇上总有的吧,松香这里更是漫山遍野的是,回去的时候你捎点儿不就成了?

 

他们那回吃到这菜了吗?孙哲平有些记不得了。他现在倒是在吃猪肉,只不过这酒馆里,又是哪儿来的松香气呢?

 

孙哲平还真认真考虑了会儿,但随即他便意识到,并不是,这不过是刚刚那块肉里混了一点骨头渣子,没留神划破了他的舌头罢了。

 

那一点的血腥气他平时是不会介意的,但是现在,他喝了酒,酒气向上蒸腾,这血味道便顺着冲到他的脑子里,黏糊糊热烘烘,让人恶心犯晕、心烦意乱。

 

可叶修还在自顾自地说着呢。他摇着头叹道:“不然你哪里来这么多的仇敌呀?不过你别误会,我也没觉着什么不好的,这点你大可放心,我要觉得没趣了,自然是会走的,一件事我偏要做,那还有人拦得住吗?何况,虽说有过刚易折的道理,可教你苟且偷生地活下去,把侠义从你身体里抽出来,又是哪儿能的事呢?那你就不是你啦!”

 

一口气讲了那么长一段话,叶修神情里的揶揄也落雨般地冲刷去了,他似是深有所感,言语里甚至带了点儿如数家珍的味道。好不容易说完了,他便又扬起嘴角,笑意从他面上松动的不知哪处开始层层递进,涟漪似地一点点地扩散开来,在眼底里融化了,传递到眼睑,到眉梢,到面容的每一个角落,都化作湖中心荡漾着的、一轮悬空的弯月。

 

那笑容孙哲平看着别扭。

 

“够了。你不用再说下去了。”孙哲平说。

 

叶修凝视着他,没有开口,仍浅浅地笑着。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陈旧的、湿漉漉的冷意。

 

孙哲平又喝了一口酒,他灌得那样急,酒水从他的嘴角溢出来,洒进他的衣领里,冰冷冷的,但很快又发散出酒精的烫热。

 

这种感觉称不上熟悉,却也谈不上陌生,孙哲平自认没有回忆过往,只是那些记忆自己就这么冒了出来,好像黑暗里逆向生长的荆棘,它们蜂拥而上。

 

接着雨点开始打在他的头上,哗啦啦地舔舐过他全身的伤口,他脸上的那道伤疤阵痛起来,火辣辣地烧着,不由分说地把他带回曾经。那天的最后他把叶修抱起来,那副身躯软绵绵地舒展在他的怀里,前所未有的温顺。然后他花了一整夜,走了十里的山路,一路念叨着自己听了也不信的话,身上和额头上的伤口都愈合不住,流得他一身是血,沿途把所有或许能为他指路的樵夫都吓得没了踪影。然后他终于寻到一处小镇,等他在镇上的医馆门前把人给放下,那副身躯已经凝固在他失去直觉的手臂间,就像松脂在遍布青苔的石块上凝结。

 

在他的桌子对面,叶修还在笑着,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——毕竟那是他很惯常的表情了。

 

他又想,实际上他是不讨厌叶修的笑的,尽管它看起来总有点幸灾乐祸的调调,可谁没有点儿爱屋及乌呢?

 

“你不能再喝啦。”叶修说,“在上个酒馆里,我就和你说过了嘛。”

 

只是孙哲平不听他的。他干嘛要相信叶修呢?叶修的话,十句里头,有八句都是假的,这一整个人,都是绝不能相信的。

 

孙哲平有点儿蛮横地想着:你还说谁呢?我就是信了你的邪,才会在这儿喝酒嘞!

 

他仰头又是一口酒,这回洒出来的还更多些,酒水甚至横着淌过他的脸颊,流到了耳朵边上去,他伸手抹了一把,手指尖带到一点冰凉凉的物事,他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,对面叶修耳畔的那粒深红色的坠子便率先在阳光底下闪动了一下。

 

就别再提醒我了呀。孙哲平想。翻来覆去,实际上就这么一件事儿,烦不烦哪?

 

酒气在他的喉咙口攒动,这乡下小镇的酒入口太辣,回口又太涩,弄得他舌根都要麻痹了。

 

“我看你也是醒不了啦!”酒桌对面的叶修突然这么说道,他眉宇间似有一丝的忧郁,这表情可不多见,但也就是一闪而过,接着他便又挂上了那副令人抓心挠肝的笑容,慢吞吞地道,“也罢,不如干脆就睡一觉吧。”

 

他声音不太明细,字句之间黏连含糊,句尾带着回环的重音,好像他们身处的不是个小酒馆,而是某一处颤巍巍的闭塞峡谷,一片群峰围绕里、不为人知的山林。

 

他又想起很多年前,他骑在马上,一路颠儿颠儿地小跑,他握着缰绳,快意道:“你看这江湖,天大地大!好男儿就是要志在四方,这样信马由缰的罢!”

 

那时候他们还才下山哩,他腰间只挂了把烂大街的破剑,叶修撑着一把折了根伞骨的油纸伞,两个人加一块儿,也只租得起一匹马,叶修就坐在他后头,闻言也开怀大笑,那笑声吹进风里头去,潇洒得好比秋日当头,凉风吹过那开了一山的枫叶。

 

那时候他们是那样的年轻呀!

 

孙哲平倒过酒壶,但那铜器里却只滴下几点酒液,宛若一场暴雨过后那零零散散的终结,他盯着这空酒壶茫然了许久,最后把它拍回了桌案上。

 

不知什么时候,他身周的客人都已经走空啦,孙哲平也没心思管这个了,他头昏脑涨,酒水混合着他胃里的长着青苔的石块,冰冷的空气像是沸腾一样,那里面传来一丝黏腻而焦灼的松香。

 

叶修还是坐在他的面前,没个正形儿,和他平时一模一样。可是他的眉眼却不清晰了,整个人都好像裹着一团浓重的迷雾,他的耳坠子在里头若隐若现地闪烁着——但其实不是的,那一粒红点,是妖魔的眼睛呀。

 

斩妖剑在他的腰间颤动了一下,剑尚在鞘内,却发出一声清亮剑鸣,眨眼间白光一逝,那妖物还没来得及露出什么痛苦姿态,便化作一缕青烟,灰飞烟灭了。

 

现在酒家里只有他一人了,而在他身侧的那张木桌上,肉一盘,酒两壶,饭碗唯有一只,竹筷唯有一双,酒盅唯有一个——他的面前哪里有什么人呀。

 

孙哲平坐了回去,他的剑并没有出鞘过,此刻又安安静静的,好像方才那清啸并不是出自与它,而不过是远天悠悠然一声鹤鸣。但是当他往窗外望,外头的天空是那样的干净,就是忽然窗棂上晃过一道飞影,一掠而过,那大小也不过燕雀而已。

 

孙哲平抱着剑,依靠在木桌和窗框的夹角间,沉沉地昏睡了过去。

 

然后,在他的睡梦中,又一次地,叶修对他微微地笑着。

 

那笑容烧灼过他的每一道伤痕。

 

 

End.

 

 

 

 

Freetalk:

 

大家好,这里是鱼子绛!第一次尝试平叶,希望喜欢wwww

怎么说,其实我一直觉得,平叶真的好适合武侠风哦!怎么说,感觉平爷是那种很有大侠风范的性格,然后叶神好像挺适合那种看起来吊儿郎当、到处玩玩游戏人间,但行事作风都有自己的准则……这种感觉!好像这两人都有那种,既有自己的道义,但同时又不失随性的作风!

相信我!他们一起浪迹天涯的话!会相处得很好啊!!(←

说来,本来是想写大侠孙x邪教教主叶,感觉会挺带感,但是中途不知为何改变了主意……有机会再试试这个吧!

 

 

以上、感谢你的阅读!

全文5750 字

2016.6.28

(↑完成日期并非放出日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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